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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8800万元资金流失案 西北化工高管获判刑

2011-03-10 22:44:29.0 来源:德源投资 点击数:17650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0日对一起涉嫌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导致国有企业8800万元资金流失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杨德茂、总经理李小文及甘肃德昌投资公司董事长何俊辉等3人被依法判刑。

   据介绍,2005年3月,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宣称,因向甘肃德昌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理财、提供担保,预计将产生9000万元巨额亏损,该公司违规以公司资金提供担保的内幕逐步暴露。

  法院认为,杨德茂、李小文和何俊辉等3人身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职责。期间3人违规将公司资产用于银行抵押贷款担保或委托贷款,并将贷款变相委托他人用于炒股,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和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构成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分别被判处5年、4年和3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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