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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涉诉资产进场交易首拍成功 产权交易平台功能显成效

2011-04-12 01:15:41.0 来源: 点击数:8864

      2011729上午10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涉诉资产拍卖大厅举行了涉诉资产进场交易启动仪式后的首场拍卖会,拍卖标的为广州开发区西基路22号、24号房地产及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基工业区XJ-4-1地块(连上盖建筑物)连同该地块上的九个油罐。经过48轮、历时1个多小时的激烈竞争,该标的首拍即获成功,成交价4900万元,比委托底价2392万元增值2500万元,应价率为40%,增值率为105%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6月正式出台了《关于涉诉资产进入广州产权交易所进行拍卖、变卖暂行办法》。根据《暂行办法》规定,我市法院审判、执行中的拍卖、变卖财产和外地法院委托我院选定拍卖机构拍卖本市辖区内标的的,均应进入广州产权交易所进行交易。

   
对于我市司法拍卖制度改革后首场拍卖会,广州产权交易所充分发挥产权交易市场发掘价值、发现价格、阳光操作、公平交易的平台作用,通过“统一交易场所、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监督管理”,真正实现司法拍卖社会化、市场化的改革目标初见成效。

   
大量执行案件通过产权交易平台实施司法拍卖,实现了司法委托与审判执行部门及拍卖机构与竞买人之间更大程度的分离,使涉诉资产信息更加公开、透明,能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种外来因素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影响,杜绝“暗箱”操作,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712,广交所与广东中旺拍卖有限公司签订《涉诉资产进场拍卖协议书》后,713即在《广州日报》及广交所涉诉资产公共频道发布拍卖公告,并将拍卖标的情况通过广交所会员网络传送给国内外50多间产权经纪会员和外地交易机构,通过各种手段广泛发动市场。同时,主动与该标的的管理人取得联系,详细查询了解拍卖标的的竞买条件、权利瑕疵、标的现状等情况并对外进行项目推介,71819日,本所组织了30多人次的现场看样、疑问解答活动,明确了拍卖标的所包含的范围和土地界限,剔除了不在拍卖范围内的设备和生产资料,这些细致的工作,解除了竞买人的后顾之忧,为拍卖标的成功转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其间,广交所安排专人共接受社会投资者50多人次的咨询和竞买登记,本场拍卖会共接受近20人次的竞买意向登记和咨询看样,11个意向竞买人被确认竞买资格参与竞投,形成了激烈竞争态势,为标的最后首拍且大幅增值创造了良好的氛围和条件。

    本次拍卖,严格按照涉诉资产进场交易“标的信息充分公开、竞买人信息严格保密”操作规范,组织力量,加大力度进行信息公开和市场发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该案例可看出,涉讼资产进场交易转变了以往“委托拍卖行等同于进入市场平台”的观念,一是有利于切实解决以往司法拍卖存在的泄露信息、故意压价、恶意串标围标等问题,发挥公开市场的统一规范和监督作用,着力维护了司法拍卖的秩序。二是有利于规范对司法拍卖场所的管理。有助于法院由“一对多”的分散管理变为“一对一”的集中管理,提高和加强监督管理的效率和效果,提高了效率,节约各方交易成本和费用,避免工作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三是涉诉资产进场交易在现行制度基础上在司法机关、拍卖机构、买受人之间筑起了一道防火墙,形成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更有利于涉诉资产变现价值最大化,提高了偿债比率,实现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双赢。(广州产权交易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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